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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1日公司注册名称规范新政

时间:2023-10-09 14:17:31浏览:69次
内容详情
具体调整如下;
1.新设立的个人独资,个体工商户名称中需要带有(个人独资),(个体工商户)字样,无名称个体除外;
2.名称申请、新设立的名称禁止使用包含“集团”字样,变更业务除外;
3.变更后名称为集团母公司时,需采集至少3家控股公司信息(控股企业名称、控股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控股比例);
4.名称申请、名称变更申请业务,取消“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承诺书”,同时将“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”文书名称调整伟“名称保留告知书”;
5.新申办名称不允许使用“实业”“发展”“产业”等无行业表述,变更除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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